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南、相关工作流程、所需资料表格



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流程图



报名登记须知


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!

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,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

1. 根据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(国务院令491号)规定,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、无偿 的原则。

2.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、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,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,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 注册的行为。

3.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,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、无偿的方 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,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,使其能够延 续生命,并改善其生活质量。

4.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,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,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。我们会对所有 信息保密。

5. 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,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。

6.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,请告知家属(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),获得家人的 理解、支持和同意。

7.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,原 则上身体健康、没有传染病、没有癌症(原发 脑肿瘤除外),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。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,将由医疗专家评估 后决定。

8.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,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 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。

9. 如不能现场递交此登记表,请按如下地址寄往长沙市红十字会。(单位:长沙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站;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3号楼(创富楼)5楼西侧;邮编:410006)

10.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。


志愿登记者签名: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
如何进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



扫码关注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志愿登记”菜单栏,完成信息填写登记,即可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。


附件:

人体器官捐献报名须知.docx

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