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,很多爱心企业、个人踊跃来电来函,要求捐款捐物。为响应社会各界捐赠愿望,做好社会捐赠工作,提高捐赠款物的针对性和实用性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接受捐赠物资
(一)物资要求。
捐赠物资要符合或高于国家各项质量标准,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要求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,做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。
(二)主要品种。
1、医用防护服,符合《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》GB19082-2009。
2、医用防护N95口罩,符合《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》GB19083-2010。
3、医用(外科)口罩,符合《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》YY0469-2010。
4、护目镜/防护眼镜:视野开阔,有弹力带佩戴,具有防溅功能;
5、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,符合《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》10213-2006;
6、防污医用帽、鞋套、防护面具、手术衣、防渗一次性隔离衣;
7、速干手消毒液,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;
(三)接受地点。
岳阳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、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。
联系人:张棋永 18673078818
姚 琳 18873097310
地址: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吕仙亭街道先锋路40号(市二医院老院)。
二、接受捐款
岳阳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:0730-8210246,联系人:罗亮霞18373009826。
账户名称:岳阳市红十字会;
开户行: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;
账号:90211222010010005018
现场捐赠:岳阳市青年中路126号(市卫健委办公楼3楼)。
三、捐赠物资的使用
捐赠款物由岳阳市红十字会统一接受,登记,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捐赠的款物由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,用到最需要的地方。同时,尊重捐赠者意愿,协助捐赠者做好特定对象的捐赠工作。